省政协2022年度提案及办理答复摘登(十)|挖掘传统村落价值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 【2022-08-12】 【四川政协报】
题目:《关于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
提案者:陈建春
内容: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2012年以来,四川境内被列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分别有333个、1046个。在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我省先后出台《四川省乡村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地方法规《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虽然目前我省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有的地方对历史文化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传承意识不强;有的地方历史文化挖掘塑造与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深度融合不够,人民群众对文化的认同度、归属感降低;有的地方存在文化形式化、品牌同质化、内容简单化,出现“千村一面”的情况。
188体育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传统村落承载的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做好文化保护传承,是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更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客观需要。为此,建议出台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指导性意见;注重培育和发展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品牌;发挥地方志在传承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回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9〕36号),要求“全面挖掘梳理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等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系统研究其历史脉络、空间分布、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支持古镇古村落挖掘保护民间文学、民间传说、传统技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资源;积极引导支持古镇古村落创新发展特色农业、文旅文创、健康养老等产业,大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传承乡土文化、彰显巴蜀特色,切实让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成为“乡愁”守望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牵头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度融合地方历史文化挖掘塑造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升传统村落感召力、凝聚力和生命力。一是进一步做好乡村旅游品牌培育工作。我省将持续推进评选认定四川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市、区),并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示范县。依托川茶等特色产业,按照“产业为基础、创意为手段、文化为灵魂”的要求,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运用现代科技、管理要素和服务手段,改造提升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省级示范农庄。二是发挥地方志在传承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地方志办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按规划推进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同时,抓好《四川省乡镇简志》、名镇志、名村志、中国传统村落志等编纂,厚植传统村落历史底蕴。关于《四川省中国传统村落志》编纂,我厅将向财政厅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争取列入明年工作计划。三是注重宣传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品牌。我厅将充分利用方志四川“两微九号一网一台一刊一店一馆”新媒体矩阵,宣传弘扬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为培育和发展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品牌服务。
(记者 张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