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开花结果”
我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即将施行

【】 【2025-08-29】 【四川政协报】

随着2025年秋季学期的到来,四川省教育厅8月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细则》对教育惩戒的职能职责、适用情形、禁止行为、救济举措等内容进行明确,让教育惩戒有了“操作指南”。

得知《细则》将于9月6日正式施行,188体育委员会副主任、遂宁市政协主席杨军高兴不已。这意味着他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出的“把教育的‘戒尺’还给教师”相关建议,实现了“开花结果”。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自身错误的教育行为。在杨军看来,在以往的教育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教师对实施教育惩戒存在诸多顾虑。而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是规范教育秩序、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应清晰界定惩戒边界,细化完善惩戒规则,健全惩戒实施操作规范,真正把教育的“戒尺”还给教师。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今年1月,杨军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了《把教育的“戒尺”还给教师》,从当好教育惩戒的“守护神”、树好师道尊严的“防火墙”、做好尊师重教的“践行者”三方面,对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提出建议。省政协办公厅以政协大会发言专报的形式报送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得到批示后交由教育厅办理。

“政协委员的务实建议,为我们科学制定《细则》提供了有益参考,其中不少内容被吸纳到《细则》之中。例如,‘健全惩戒实施的操作规范’这一条,我们专门用了一章内容来明确教育惩戒的具体实施。”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希望广大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细则》的实施情况,积极为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献计出力。

(记者 王天雨 见习记者 张露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