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访谈③ | 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访省政协常委、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院长陈德才
【】 【2025-09-18】 【四川政协报】
陈德才
记者:在“我为‘十五五’规划献一策”活动中,您提供了哪些有价值的思路?具体关注哪些方面?
陈德才:基于在医院管理领域的经验与临床实践情况,我聚焦医疗质量提升与患者安全保障,开展了系统性的意见收集与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
随着科技创新与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一批基于大数据算法的临床辅助决策工具、智能管理系统等创新技术已开始应用于诊疗场景。这些技术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升诊疗水平均质化带来了新的机遇。尤其在基层医疗机构,有助于缩小地区间诊疗水平差距。当前,社会公众和医疗行业对创新技术的主要关切在于技术稳定性、责任界定、数据安全、费用负担等方面。
我建议,“十五五”期间将“临床创新技术应用管理”作为我省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工程。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这需要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技术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协作机制,投入必要资源和支持,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对于建立覆盖创新技术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应用管理体系,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陈德才:建立省级创新技术临床评价体系,严把“准入关”。由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省级临床创新技术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程序和工作机制,成员应包括各学科临床专家、医院管理专家、医学伦理专家及医疗质量控制专家。建立“白名单”制度体系:明确规定任何新型临床辅助技术在本省投入应用前,均需依托多中心、前瞻性的临床循证研究,证实其有效性与安全性,经严格审核评估后,方可被纳入推荐应用目录。根据技术风险程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低风险技术实行备案制、中风险技术实行审核制、高风险技术实行最严格的审批管理,建立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等多重保障机制。
建立人员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谁能用”。新技术的应用效果取决于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要将新技术使用纳入医疗技术授权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专项技术授权标准和程序。明确执业医师是诊疗行为的唯一责任主体,技术结论仅作为“辅助参考”,并建立完善的责任追溯机制。
嵌入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怎么用”。将新技术应用融入现有医疗流程和质控体系,确保规范使用。参与各方共同制定详尽的标准操作流程(SOP),并将其纳入科室诊疗常规。将技术使用过程、输出结果及医师确认意见作为医疗行为数据完整记录并纳入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实现全过程可追溯。质控部门将技术使用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筑牢患者安全与伦理底线,保障“知情权”。建立患者权益保障机制,在知情同意书中增加采用新技术的专门条款,明确告知原理、作用、风险及替代方案,尊重患者选择权;特殊人群制定特殊知情同意程序。建立不良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
建立省级应用监测与持续改进平台,实现“优效能”。建立省级临床创新技术应用监测中心,汇聚应用数据,建立监测评估体系,持续评估技术在真实医疗环境中的效果,为医保支付、卫生技术评估提供依据。建立医院、厂商间高效反馈渠道,形成“实践—反馈—改进”良性循环。
(记者 张荣康)